32岁的陈某是青州人,多年前离开老家到深圳打工。3月2日,回老家待了一段时间后,陈某打算晚上和朋友一起吃个饭,第二天就返回深圳。当晚,陈某和朋友们吃完饭后又一起去唱歌到深夜。为了安全起见,朋友将她送回云门山南路的家才离开。而此时陈某发现家里已关了灯,怕开门影响父母休息,便打电话给一位女性朋友请对方帮忙找一家旅馆暂住一夜。朋友答应了,两人约在青州城区南烟厂的路口碰面。
很快,陈某的朋友带着男朋友一起来到了约定地点,但等了一会却没发现陈某。朋友打电话给陈某,虽能打通但没人接听。朋友接着开车到了陈某父母的住处,在楼下也没找到她,再打她的手机已经关机。朋友有些慌了,便在附近的路上一直寻找,却没发现陈某的踪迹。
3月3日上午10时左右,青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接到了陈某失踪的报案,两路民警立即展开了案件调查,但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调查,没有获得任何线索。难道陈某已经返回了深圳?青州警方与深圳警方取得联系,仍然一无所获,陈某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经过研究,办案民警决定改变办案思路,重点对3月2日深夜11时至12时期间经过事发路段的人员和车辆展开调查摸排。在查看监控录像中,事发当晚接陈某的女同学反映的停放在事发路段路东的一辆粉红色富康车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办案民警联想到了去年发生的一起强奸未遂案件:2010年11月5日,一名女子深夜下班回家,路上被一名歹徒强行拉上一辆黑色普桑轿车,对方卡住她的脖子欲行不轨,后经受害人拼死抵抗和耐心劝解,她才免遭一劫。据受害人反映,施暴者说自己曾被女友甩了,对女性特别仇视,并且当时车里有不少的酒瓶。暴力、强奸、汽车、仇视女性,办案民警感到这两件案子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关联。
果然,围绕粉红色富康轿车,办案民警终于获得一条重要线索:23岁男子丁某有一辆改装了的粉红色富康轿车,据其朋友反映,此人经营塑钢门窗,平时有三大爱好:喝酒、玩游戏、找女人。
4月23日上午,办案民警以了解点情况为由通知丁某去刑警大队。当天临近中午时,丁某开着一辆粉红色富康车大摇大摆地赶到了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在询问丁某的车的时候,丁某隐瞒了有两辆普桑轿车的事实,这引起了办案民警的高度警觉。而且经强奸未遂案件受害人辨认,施暴者与丁某的体貌特征非常吻合。种种迹象表明,两起案件,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拍晕后欲强奸遭反抗
面对民警的问询,丁某装聋作哑闭口不答。最终,在大量证据面前,丁某的心理防线彻底被攻破,陆续交代了作案经过。
3月2日深夜,经过了两个酒局、20多瓶啤酒下肚后,丁某开着粉红色的富康车往家走,当车子行驶到云门山南路时,看到前面有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人迎面走来,此人正是陈某。他二话没说把车子停在路边,下车拣了块砖头迎面走了上去。陈某见来者不善,忙把手中的包递过去,说钱都在这里,对方可以拿走。而她话还没说完,丁某就挥砖拍去,陈某应声倒地。丁某将陈某放在车后座上,把车开到案发地附近南营花园一块草坪附近后打开车门,此时陈某已经苏醒过来。丁某一把将她拽下车,陈某使劲挣扎着大声呼救。丁某见状,恶狠狠将其按倒在草坪,双手紧紧卡住她的脖子,不一会见人没了动静,便欲行不轨。当发现陈某没了呼吸,丁某赶紧把陈某及其衣物塞进车里,开到自己在青州城区开的塑钢加工门头房,之后把尸体及死者衣物藏匿在了二楼上。为了毁灭罪证,3月3日,丁某将陈某的包和衣物取出,找了个僻静的地方一把火全部烧掉。4日凌晨4时左右,他从家里带上铁锨,到门头搬上陈某的尸体驱车到弥河镇黄山附近,挖了一个土坑将尸体掩埋了。
审讯中,陈某说自己一次能喝20多瓶啤酒,每次不喝醉不算喝一次酒,喝完酒就想打人,有时候打自己的伙计,有时候还打跑了自己的合作伙伴,醉酒后还多次开车撞树撞墙,有时候也后悔,但一直没戒成。目前,丁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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