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偷不抢的二奶有啥错呢?谈很多次爱情的女性又有啥可耻呢?”“男女之间最大的差异就是生理差异,这无法解除,也底子无须回避。”这是一位女性,名人女性在电视台的一个栏目里底气实足的话。概况上看,似乎很有事理。
仔细研究就分歧乎情理和社会逻辑了,更分歧适法令规范。第一句话,仔细阐发像是出自法盲的嘴里,愚昧到蒙昧的境界。做小三是女性个人的工作,道德题目我们姑且不究查。单说法令题目,别忘了中国事有婚姻法的,是强制、倡导一夫一妻制的。
小三干扰正当的、正常的婚姻,难道不违法?违反法令而存在的题目,就是社会和法治题目,怎么成了冠冕堂皇的话题?底子就不消谈的题目,这是司法制度和原则。那家电视台的主持人和筹谋的确是脑袋进水了。
作为一个女性,必必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一个没有价值评判才能的女性,应当是性格和人格都是有欠缺的。人生本泛泛,无常在女性的心太膨胀。把幸福成立在权钱上的女性,其成果不会好的,由于有很多古今中外的例子在,比比就了解了。
假如一个女性价值取向出了题目,她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甚至道德观城市出题目。经济社会是离不开钱,可是钱不必然买来有意义和价值的人生过程。人生的价值不克不及定义在索取上,而是付出几个。假如一个人未婚,谈很多次爱情是不成耻,然而绝对本人有某些残疾存在,不是身体的就是思想的。
男女的差异在生理上,难道不在生活习性和思想行为上?生理的差异不必然是决心性的,一个爱情失败多次的人,必然是有着某种先天不足因素,或后天思想残破。假如一个女性不把男性当赚钱的机械,图慕虚荣的幌子,当作自我满足的标本,不要求男性的屋子、车子、票子,肯过平平的幸福生活,她怎么会呈现价值取向偏差呢?
幸福不必然就是钱买来的,也不是做人家小三赚取的。做小三的女性比妓女都可耻,比女性出轨都让人鄙夷。做小三方针是啥?仅仅就是为了爱情?有爱情为啥不克不及存亡不离不弃?不克不及名正言顺?名不正言不顺的鬼鬼祟祟的“爱情”反而有理了?的确不成理喻,不成思议。
人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取向,然而价值是分卑劣和纯正的,是有公义和公理的,是有道德做衡量标准的,是由将来查验的。在公众媒体说此话,似乎在诱导和误导观众,走一条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