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也有叫做青春期恋爱,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狭义定义:早恋,顾名思义,就是过早的恋爱。广义定义:一般人认为早恋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等,尤其对女孩更为明显突出,但一般不会有太严重的影响。早恋常常以失败告终,很少出现早恋能够终身厮守的;亦有人认为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为将来的恋爱与婚姻作准备,不宜过份禁制或压抑。
生活不能自立,而又比法定结婚年龄小许多的青少年过早恋爱的行为。这是一个尚有争议的概念。中国大多数教育工作者认为,中小学生中出现恋爱是不符合其年龄特征的过早行为,应该加以制止。
早恋行为的特点可概括为:朦胧性、单纯性、差异性和不稳定性4个方面。由于青少年常常盲目地模仿成人的恋爱,而不能分清友谊与爱情的本质区别,所以,大多数中学生认为“早恋无害”,只是寄托一种感情,不以结婚为目的。近年来国外大量发生的婚前性行为、少女怀孕和少女妈妈的现象,是提出早恋问题的根本原因。早恋产生的根源,主要与社会传闻和大众传媒对性自由倾向的宣扬造成的误导,家庭和学校缺乏正确的性教育,以及青春期提前等有关。性生理的发育引起性意识的觉醒,青少年对性的神秘感,激起探索和尝试的愿望;家长和教师对早恋问题的过敏和一味制止,又会加强他们的逆反心理;在当前信息发达的时代,中学生从各种大众传播媒介接受了大量与性有关的信息,视野急剧扩大,使朦胧的性意识变为自觉的追求。
青少年的早恋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①确定目标。开始关注某一个异性,默默地思念,这一阶段可有眉目传情、暗送秋波的表示。有些中学生的早恋只停滞在这个阶段,成为“单相思”,不敢与自己喜欢的异性交往,也会形成情绪障碍,影响正常生活和学习。②有所行动。中学生异性之间写情书、递纸条、赠小礼物等,即是对某一异性有好感的表示。同时可有约会行为,如一起逛公园、看电影、外出旅游等。③频繁约会。逐步进入一对一的比较稳定的约会,可能公开化,似乎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④发生性关系。虽属少数,但近年来有增加的趋势,尤其是在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中。因认为自己即将走上社会,已经成人,发生婚前性行为也比普通中学相对多一些。但是,因为现在教育者在性观念和教育方法上不够统一,对早恋的界定常有扩大化的趋势,青春期健康的异性交往也常常被扣上早恋的帽子,所以也带来教育上的困难。例如,中学生自发的小组和集体活动。是青春期集群性的表现;异性之间的互相帮助和关心,偶然的单独活动;还有同龄人之间的友谊,青梅竹马的好友,等等,都不一定是早恋。
许多调查研究证明,青春期健康的异性交往对中学生的身心成长是有益的,应该得到支持和理解。减少早恋最好的方法是,提倡和促进中学生主动与异性交往,像兄弟姐妹一样友好和睦相处,使他们对异性的关注和好奇心得到合理的满足。早恋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有关专家认为,在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开展青春期的性教育,是防止早恋的根本措施。
在西方社会,十几岁的孩子谈恋爱,亲吻、拥抱,被视为正常。(何况西方社会本较开放,异性朋友间拥抱是完全可接受的)只要未有发生性行为或导致少女怀孕,即使是在较保守的宗教家庭也不会限制十六岁以上的高中生谈恋爱的。近年虽有宗教界人士针对未婚性行为提出异议,但提倡的仅是婚前守贞运动,并非禁止青少年恋爱。事实上在西方“早恋”一词并不存在,或许是由于西方的教学系统较宽松,绝大部分西方人对中国学校限制学生恋爱是非常不理解的。在中国旧社会,大都是父母包办婚姻,虽然有大量的小女婿、少夫妻,也只能称为早婚、早育。至于恋爱,则是不论何种年纪,都是不被允许的,而不只有早恋被认为是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