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那个家庭丈夫老婆都在外面有“人”了
虽然现代社会的人们对贞节的要求已经不再像二十年前或更早,但在婚姻之内,当事情落到曾经签有婚姻契约的一男一女头上时,事情却并不简单。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贞节只是针对女性的,女性要从一而终,如果丈夫死了,就要为他守一辈子的贞节。即使没有结婚,只是订婚,如果未婚夫病死,也要为这个根本没有共同生活过一天的男人守贞节。因为贞节是女人的第一生命,而实际的生命只是女人的第二生命。而男人呢?却是可以三妻四妾。文明社会男人固然不允许三妻四妾,女子也不会去为死去的丈夫守贞节。但在婚姻之内,在一对一的夫妻关系中,男人还是要求他的妻子为他守贞节。
如果一个妻子出轨,丈夫发现她有婚外情,丈夫会对她说,你给我滚!即使因为孩子的缘故,最后没有离婚,从此丈夫也会将妻子当作一个不洁的、残缺的、有缺陷的人来看待,他从根本上不能原谅她。而作为女人自己,也觉得羞愧、悔恨、无地自容,因而自食其果,像一个戴罪的人一样生活在悔恨与耻辱中。而当男人出轨时,更多女人的反映是在愤怒过后求他留下,求求你,不要离开我。如果丈夫因为她的请求留下了,她会非常感激,如果丈夫还不会留下,她会为争取丈夫的留下,拼命表现。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根源就是双重的道德标准。当两个人出现了性质相同的问题时,男人是从贞节的观念出发要求女人的,所以不能原谅。而女人从根本上未用贞节的观念去要求男人,所以原谅。如此说来在现代文明社会,事实上在婚姻中仍然实施的是双重的道德标准。这是多么惊心动魄而又习以为常的事情啊!
五四时期,周作人有感于对待男女采取不同的道德标准而翻译了日本人谢野晶子的一篇文章《贞操论》。谢野晶子认为贞操不是道德,如果贞操只是单纯让男女中的一方——女性去守,就绝不是我们所要求的新道德。她说,我对于贞操,不当他是道德,只是一种趣味,一种信仰,一种洁癖,所以没有强迫他人的性质。虽然这道理是绝对正确的,长期以来单方要求女子守贞操的理论是错误的,但因为历史文化的缘故,因为男性中心社会的道德思想已经作为自然的思想被男女双方内化,因此人们又绝对地遵守它,而不去想想它的不公平和荒唐,不去想想这种不公平给女子生活带来的痛苦和身心的羞辱。
更要命的是,我们不少的女子知道这样的双重道德标准是错误的,甚至许多人在做社会性别研究和推动工作,但当实际生活中遇到同类的事情时,因为无法改变习惯和内化了的道德思想,也只好用双重道德标准处理自己的事情。如果她出轨了,她会内疚。如果男人出轨,她不得不请求他留下。为什么当女人不再爱这个男人而出轨时,不能理直气壮地说自己的行为自己负责,不涉及任何道德问题?为什么当她发现自己的男人不再爱自己而出轨时,对他说:“你给我滚!”为什么她不敢这样说?
一个女人,特别是已到不惑之年的女人,她心理的生命流程已到暮年,她的生活重心全在家庭,她在婚姻市场和恋爱市场已经没有了价值(社会和他人都这样认为),她把自己的许多时间献给家务、孩子永远是她不能放弃的责任,她的生活在哪里?在家庭,在婚姻,因此她不敢说:你给我滚!因为她害怕失去家庭和婚姻。而男人敢说:“你给我滚!”是因为男人的生活重心在事业、在社会,他的心理年龄还很年轻,长期在社会拼搏、为事业奋斗的他心理成熟、事业成功,在婚姻市场和恋爱市场价值百倍,因此他敢说:你给我滚!是因为他不怕失去家庭和婚姻,因为他还有选择家庭和婚姻的机会,有选择的权利。在这种心理作用下,男人可以放心大胆地越轨,女人却需小心翼翼地做人。
为什么在这个社会上,不管是从性的角度、道德的角度、还是社会价值的角度,社会都赋予男人应有尽有的权利。而剥夺掉女人几乎所有的权利?女人的生活是被规定好的——贤妻良母。即使你一心一意做贤惠良母,男人也不一定领情。如果你不能做贤惠良母,则正好成了男人指责你的借口。女人活得这样无奈,就因为男性中心社会制定的一切道德思想、习俗规范在我们这个社会仍然有效,畅通无阻,法力无边。在这样的思想道德、习俗规范面前,女人就容易处于弱势,痛苦的命运随时可能落到女人身上。而要让在现实生活中的女人们逃离这种命运,绝不是几句理性的口号和学者若干年的研究所能够做到的。真正的男女平等实在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