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咏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我在幸福路的学校周边发现有按摩房、保健品店。中午1点50分左右,正是学生放学的时间,我在距离第15小130米的地方看到有个‘情侣保健品店’,窗户上都挂着一些很露骨的商品,有些老人捂着孩子的眼睛从那跟前过。”郭咏说,他走近该店开始拍照片。这时一个男的从店里走出来,对他进行辱骂,郭咏亮明记者身份后,该店主将他强行拉入店内摁倒在地,进行殴打,造成郭咏面部受伤。郭咏挣脱后,拨打了110。幸福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打人者带回派出所调查。随后郭咏自行到医院检查伤势。
经解放军第23医院急诊科检查诊断,郭咏左耳下,脸颊部有一长约4厘米的伤口,伤口内有血泡,伤及肌肉。头部是否受伤,还需进一步拍片检查。
13日下午17时,刚刚做完伤口缝合手术的郭咏说,据实地观察,“情侣保健品店”处于乌市15小和13中之间,距离两所学校均在150米之内,过往的中小学生透过玻璃橱窗可以清晰地看见店内摆放的各种性用品(2s.tv)。
新疆记者协会秘书处副处长,维权部主任王琪赶到医院看望了郭咏。他表示,近日内将提起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害,将对打人者追究法律责任。